四、对于巴黎协定的态度 我国上下出现了较严重的错位
目前,对于更加严格的减排承诺《巴黎协定》无论是我们国的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还是能源产业界,似乎都没有认真考虑过,如何进行衔接。
特别是我们当前的电力产业发展路线、政策,包括相应的舆论宣传,基本上还主要是以产业界的路线为发展蓝图。所以,尽管当前我国的煤电已经严重过剩,但是,至今仍然还有不少的煤电正在建设中。
目前,我们社会各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按照我们现在的能源发展路径,根本就满足不了巴黎协定的要求。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一定是暂时的。因为,目前全球最成熟、最公认的人类文明共同体,就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既然我们党的十九大已经号召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治理,构建人类文明共同体”,那么对于最重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巴黎协定》,我们怎么可能会不重视呢?特别需要强调,尽管企业界对巴黎协定不积极,但我国的高层在这个问题上的表态,一直十分坚定、明确。
前几天(今年11月26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8年度报告》国务院新闻发布会。解振华说:
“关于中国的作用,习近平主席已经公开承诺,我们要百分之百地兑现我们的承诺。现在不光是兑现承诺的问题,习近平主席讲,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让我们做,是我们自己要做,这是中国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保护人类、保护地球,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责任担当。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其他国家的立场、态度有什么变化,中国会始终坚定地、积极地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巴黎协定》。”
同样是在最近,(11月1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做出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和表明了我国要信守承诺,履行巴黎协定的态度。会上,总书记在听取了民营企业家关于光伏发展的发言之后,曾回答说: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他与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进行了深入交流,奥巴马表达了希望中国能够承担起更多节能减排的责任。后来,特朗普政府上台以后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为全球气候治理蒙上了阴影,但是中国依然会信守诺言,坚定不移的推进节能减排,推动能源革命,兑现我们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
总之,在减排问题上,我国目前出现了上、中、下三种不同的态度。
高层:总书记、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都坚定不移表示要推动能源革命,兑现我们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积极参与国际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层:有关政府部门和能源研究机构:已经规划出了满足联合国2度要求的减排路线图,但尚无法满足巴黎协定的减排要求。
基层:企业界,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惯性,所建议的减排路线,既不能满足联合国2度的减排要求,更不能完成巴黎协定1.5度的减排指标。
对于这三种不同的减排路线图,除了利益相关者之外,我们无疑都会选择第一种。然而,一般来说,不管是研究部门(第二种)还是企业界所规划的路线图(第三种),肯定都是可行的。因为这些规划的制定者不仅都是了解实际情况的专家,而且很多还是具体的执行者。但是,对于第一种路线图我们高层领导的设想和承诺到底能否实现呢?社会上难免会产生一些疑问。恐怕需要有专业人员拿出一些具体的数据来证明,大家才会相信。因此,笔者今天的报告,主要就是想回答这个问题。
五、如何满足《巴黎协定》的减排要求?
5.1、100%的用非化石能源发电是“净零排放”的前提
国内外的研究机构普遍认为,要想实现巴黎协定所提出的争取把温升控制在1.5度,在本世纪下半叶就实现净零排放的要求,那么2050年的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的比重至少要占80%以上。相应的在电力构成中,应该达到100%的非化石能源。
最近,10月8日,IPCC又发布了《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再次强调要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重要性。
所谓实现“净零”排放,虽然还不是说,完全不再使用化石能源,但是,起码在发电领域内,必须要满足不再使用化石能源的要求。因为,我们人类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同时再通过提高整个社会电能替代的比例,从而尽可能实现替代化石能源的净零排放。
然而,由于电能的替代,几乎很难达到100%,所以,即使我们发电用的能源,已经是100%的非化石了,但还是免不了在一些领域,还必须要使用一些化石能源。也就是说,“净零”排放的前提,首先就是发电能源100%来自非化石能源。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对一些暂时不能实现电能替代的领域内所使用的少量的化石能源,想办法创造出相等的“碳汇”以平衡碳排放。
可见,百分之百的非化石能源发电,可以说是兑现巴黎协定“净零排放”的前提。
5.2、2050年百分之百的非化石能源发电的可行性
对于《巴黎协定》的力争控制在1.5度内,本世纪下半叶就实现净零排放的要求,某些国际研究机构(如:芬兰和德国学者发表最新研究成果、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旗下《光谱》杂志、斯坦福大学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马克·雅各布森)认为:
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到2050年全球实现百分之百的由可再生能源供电,无论是技术上还是经济上都是可行的。
例如:文章《专家:世界2050年前有望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 〉(2017/4/13 经济日报 )认为,在2050年在全球实现百分之百的由可再生能源供电,是完全可行的。 而且该文章还进一步认为,这不仅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上还能比发展传统的化石能源更有优势。
那么,这个结论在中国是否能成立呢?客观的说,根据目前的有关新闻报道来看,我国的电力企业界包括工程院和国家的能源研究开云直营官方机构,都没有给出可行的答案。但是,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可以由我国的水电工作者来回答。尽管我们仅仅是专门搞水电的,可能不是特别了解其它种类能源的具体情况,似乎应该没有权威性。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借用一些综合性的研究专家已经给出的研究结论,并且针对其中我们所了解、所熟悉的水电部分,作一些更深入的研究,把我国水电的潜力进一步挖掘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这种在别人研究成果上进一步挖潜的捷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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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巴黎协定的态度 我国上下出现了较严重的错位
目前,对于更加严格的减排承诺《巴黎协定》无论是我们国的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还是能源产业界,似乎都没有认真考虑过,如何进行衔接。
特别是我们当前的电力产业发展路线、政策,包括相应的舆论宣传,基本上还主要是以产业界的路线为发展蓝图。所以,尽管当前我国的煤电已经严重过剩,但是,至今仍然还有不少的煤电正在建设中。
目前,我们社会各界似乎还没有意识到,按照我们现在的能源发展路径,根本就满足不了巴黎协定的要求。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一定是暂时的。因为,目前全球最成熟、最公认的人类文明共同体,就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既然我们党的十九大已经号召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治理,构建人类文明共同体”,那么对于最重要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巴黎协定》,我们怎么可能会不重视呢?特别需要强调,尽管企业界对巴黎协定不积极,但我国的高层在这个问题上的表态,一直十分坚定、明确。
前几天(今年11月26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8年度报告》国务院新闻发布会。解振华说:
“关于中国的作用,习近平主席已经公开承诺,我们要百分之百地兑现我们的承诺。现在不光是兑现承诺的问题,习近平主席讲,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让我们做,是我们自己要做,这是中国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保护人类、保护地球,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责任担当。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其他国家的立场、态度有什么变化,中国会始终坚定地、积极地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巴黎协定》。”
同样是在最近,(11月1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做出的重要讲话,再次强调和表明了我国要信守承诺,履行巴黎协定的态度。会上,总书记在听取了民营企业家关于光伏发展的发言之后,曾回答说: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召开前夕,他与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进行了深入交流,奥巴马表达了希望中国能够承担起更多节能减排的责任。后来,特朗普政府上台以后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为全球气候治理蒙上了阴影,但是中国依然会信守诺言,坚定不移的推进节能减排,推动能源革命,兑现我们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
总之,在减排问题上,我国目前出现了上、中、下三种不同的态度。
高层:总书记、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都坚定不移表示要推动能源革命,兑现我们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积极参与国际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层:有关政府部门和能源研究机构:已经规划出了满足联合国2度要求的减排路线图,但尚无法满足巴黎协定的减排要求。
基层:企业界,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惯性,所建议的减排路线,既不能满足联合国2度的减排要求,更不能完成巴黎协定1.5度的减排指标。
对于这三种不同的减排路线图,除了利益相关者之外,我们无疑都会选择第一种。然而,一般来说,不管是研究部门(第二种)还是企业界所规划的路线图(第三种),肯定都是可行的。因为这些规划的制定者不仅都是了解实际情况的专家,而且很多还是具体的执行者。但是,对于第一种路线图我们高层领导的设想和承诺到底能否实现呢?社会上难免会产生一些疑问。恐怕需要有专业人员拿出一些具体的数据来证明,大家才会相信。因此,笔者今天的报告,主要就是想回答这个问题。
五、如何满足《巴黎协定》的减排要求?
5.1、100%的用非化石能源发电是“净零排放”的前提
国内外的研究机构普遍认为,要想实现巴黎协定所提出的争取把温升控制在1.5度,在本世纪下半叶就实现净零排放的要求,那么2050年的能源结构中,非化石的比重至少要占80%以上。相应的在电力构成中,应该达到100%的非化石能源。
最近,10月8日,IPCC又发布了《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再次强调要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重要性。
所谓实现“净零”排放,虽然还不是说,完全不再使用化石能源,但是,起码在发电领域内,必须要满足不再使用化石能源的要求。因为,我们人类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同时再通过提高整个社会电能替代的比例,从而尽可能实现替代化石能源的净零排放。
然而,由于电能的替代,几乎很难达到100%,所以,即使我们发电用的能源,已经是100%的非化石了,但还是免不了在一些领域,还必须要使用一些化石能源。也就是说,“净零”排放的前提,首先就是发电能源100%来自非化石能源。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对一些暂时不能实现电能替代的领域内所使用的少量的化石能源,想办法创造出相等的“碳汇”以平衡碳排放。
可见,百分之百的非化石能源发电,可以说是兑现巴黎协定“净零排放”的前提。
5.2、2050年百分之百的非化石能源发电的可行性
对于《巴黎协定》的力争控制在1.5度内,本世纪下半叶就实现净零排放的要求,某些国际研究机构(如:芬兰和德国学者发表最新研究成果、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旗下《光谱》杂志、斯坦福大学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马克·雅各布森)认为:
根据现有的技术水平,到2050年全球实现百分之百的由可再生能源供电,无论是技术上还是经济上都是可行的。
例如:文章《专家:世界2050年前有望全部使用可再生能源 〉(2017/4/13 经济日报 )认为,在2050年在全球实现百分之百的由可再生能源供电,是完全可行的。 而且该文章还进一步认为,这不仅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上还能比发展传统的化石能源更有优势。
那么,这个结论在中国是否能成立呢?客观的说,根据目前的有关新闻报道来看,我国的电力企业界包括工程院和国家的能源研究开云直营官方机构,都没有给出可行的答案。但是,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可以由我国的水电工作者来回答。尽管我们仅仅是专门搞水电的,可能不是特别了解其它种类能源的具体情况,似乎应该没有权威性。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借用一些综合性的研究专家已经给出的研究结论,并且针对其中我们所了解、所熟悉的水电部分,作一些更深入的研究,把我国水电的潜力进一步挖掘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这种在别人研究成果上进一步挖潜的捷径,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