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统计局发布2021年1-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数据,2021年,吉林省全社会合计用电量84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
2021年,吉林省第一产业用电量1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第二产业用电量493.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第三产业用电量185.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5.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
第二产业中,2021年,吉林省工业用电量481.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179.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37.9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31.91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32.2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4.4%;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7.0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3.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7.66亿千瓦时,同比降低6.4%。
2021年,吉林省建筑业用电量12.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
第三产业中,2021年,吉林省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用电量29.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16.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40.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13.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7%;金融业用电量4.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房地产业用电量12.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4.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量58.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中,2021年,吉林省城镇居民用电量97.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乡村居民用电量48.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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