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改委关于核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资金的函

发布时间:2016-06-24 来源: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政发〔2014〕32号)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的规定。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市级部门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审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区与草堂厂区(已建成91个充电桩)、东郊厂区(已建成22个充电桩)和西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大庆路12号厂区(已建成24个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符合补贴条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比亚迪公司、西城公司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合计577.7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73.322万元(详见附表)。

  请贵局复核审定。

  附件:《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资金表》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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