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政发〔2014〕32号)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的规定。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市级部门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审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区与草堂厂区(已建成91个充电桩)、东郊厂区(已建成22个充电桩)和西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大庆路12号厂区(已建成24个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符合补贴条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比亚迪公司、西城公司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合计577.7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73.322万元(详见附表)。
请贵局复核审定。
附件:《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资金表》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资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