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强能源“双控”:2018-2020年新增光伏发电3GW

(四)强化“四项措施”,控制能耗过快增长

13.推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制度。一是明确范围,将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冶炼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数据中心等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十三五”控制目标的高耗能项目列为缓批限批对象。二是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暂停新增高耗能行业项目的节能审查;三是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区域,暂停批准新增高耗能行业项目的开工。同时,对缓批限批期间仍在违规审批的高耗能项目,按程序撤销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14.落实新上项目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措施。明确替代范围,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十三五”控制目标的新上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措施;从严控制重点地区用能指标,对已经用完“十三五”能耗增量指标的地区,新上项目能耗一律实行减量或等量替代。同时,结合用能权改革,尽快建立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第三方机构核查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15.加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一是新建高耗能行业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围绕火电、热电、水泥、玻璃、化纤、石化PTA、印染、造纸、钢铁、饭店等10个行业,变压器、电机、空压机、家用锅炉等4个产品制定能效“领跑者”标准。三是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以及能效指标。四是建立能效“领跑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级每5年至少调整一次,当期能效“领跑者”为调整后的准入标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旅游局)

16.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2018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57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200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万千瓦。2019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1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50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2020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4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5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能源“双控”奖励、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省节能办负责统筹推进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将目标任务块块分解到省级部门、条条落实到各市政府,建立可落实、可考核、可量化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领域节能工作。各市人民政府是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出台相关政策,统筹推动目标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出台鼓励清洁能源发展、集中供热和燃煤设施淘汰改造、自备燃煤电厂关停、天然气分布式利用等补助政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出台相应补贴、支持政策,推动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落实。同时,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D类和落后高耗能企业实行严格的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三)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行新上高能耗项目有偿获取用能权、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有偿出让用能权制度,建立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市场化机制。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将能耗标准指标纳入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落实。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完善用能差别化政策。继续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动完成区域能源“双控”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四)加强督查监察。省政府逐年对各市人民政府开展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强化对能源“双控”形势严峻地区的专项督查,全面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和监测,推动节能减煤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经信委)

(五)夯实节能基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节能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服务平台,强化对节能失信行为的惩戒。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业,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减免政策,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切实加大力度,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组织实施锅炉、电机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六大节能工程。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自愿承诺行动,加大节能宣传,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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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区块链,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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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能源“双控”:2018-2020年新增光伏发电3GW

发布时间:2018-08-31 来源:开云官网注册网址是什么

(四)强化“四项措施”,控制能耗过快增长

13.推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制度。一是明确范围,将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冶炼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数据中心等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十三五”控制目标的高耗能项目列为缓批限批对象。二是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暂停新增高耗能行业项目的节能审查;三是对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区域,暂停批准新增高耗能行业项目的开工。同时,对缓批限批期间仍在违规审批的高耗能项目,按程序撤销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14.落实新上项目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措施。明确替代范围,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十三五”控制目标的新上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措施;从严控制重点地区用能指标,对已经用完“十三五”能耗增量指标的地区,新上项目能耗一律实行减量或等量替代。同时,结合用能权改革,尽快建立能耗减量或等量替代第三方机构核查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15.加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一是新建高耗能行业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围绕火电、热电、水泥、玻璃、化纤、石化PTA、印染、造纸、钢铁、饭店等10个行业,变压器、电机、空压机、家用锅炉等4个产品制定能效“领跑者”标准。三是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以及能效指标。四是建立能效“领跑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级每5年至少调整一次,当期能效“领跑者”为调整后的准入标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质监局,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旅游局)

16.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2018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57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200万千瓦、风电1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万千瓦。2019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1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50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2020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4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增光伏发电5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能源“双控”奖励、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省节能办负责统筹推进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将目标任务块块分解到省级部门、条条落实到各市政府,建立可落实、可考核、可量化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领域节能工作。各市人民政府是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出台相关政策,统筹推动目标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支持。制定出台鼓励清洁能源发展、集中供热和燃煤设施淘汰改造、自备燃煤电厂关停、天然气分布式利用等补助政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出台相应补贴、支持政策,推动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落实。同时,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D类和落后高耗能企业实行严格的差别化、惩罚性电价政策,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三)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实行新上高能耗项目有偿获取用能权、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有偿出让用能权制度,建立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市场化机制。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将能耗标准指标纳入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落实。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完善用能差别化政策。继续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动完成区域能源“双控”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四)加强督查监察。省政府逐年对各市人民政府开展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强化对能源“双控”形势严峻地区的专项督查,全面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和监测,推动节能减煤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经信委)

(五)夯实节能基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节能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服务平台,强化对节能失信行为的惩戒。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业,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减免政策,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切实加大力度,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组织实施锅炉、电机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六大节能工程。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自愿承诺行动,加大节能宣传,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关键词:区块链,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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