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在武汉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已落地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260余个,合同总金额达20亿元,覆盖法人单位5000余家,各项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
能源费用托管,就是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电、气、煤、油、市政热力、水等能源资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改造。公共机构作为能耗大户,是能源费用托管的重要探索领域。围绕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省打造出“层层有样板、级级有示范”的试点体系。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栋楼群加装电力能耗感知终端,实行节能精细化管理;在省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绿色低碳智慧停车楼,将两个点位作为省级示范点。宜昌市、随州市、十堰市作为市级示范点,分别探索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光伏发电和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宜都市作为县级试点,对174家公共机构全覆盖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今年3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湖北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并依托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片区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3个片区和省直5个工作小组共商共建共享机制。
在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全面铺开的同时,我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全面起势。近3年来,全省累计申创5297家节约型机关,省、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创建全部超额完成国家目标。其中,省自然资源厅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重点单位,探索出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的常态化机制。
节约型机关创建,逐步带来节能、降碳成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楼群集中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后,总电耗下降了15%;随州市93家公共机构建设了光伏电站,相当于每年节约460吨标准煤。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成龙、通讯员杜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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