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3、2014年七个碳交易试点的陆续启动,各试点在区域情况、纳入行业范围方面都有所不同,从而导致分发的碳配额总量也不同。
深圳试点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配额发放办法的规定, 2013-2015年度估计共发放配额总量约1亿吨,其中2013和 2014 年度每年为 0.33 亿吨,2015 年度为 0.35 亿吨。
上海试点配额的分配是按照各行业配额分配的方法,一次性分配试点企业 2013-2015 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额,每年配额数量约为 1.6-1.7亿吨。
北京试点配额总量是根据配额分配和核定方法确定的,目前北京市未公布总量目标,根据现有相关数据的估算,2013-2015 年度每年配额规模约为 0.45 亿吨。
天津试点是根据天津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结合覆盖范围行业和纳入企业历史排放等情况,确定了碳排放交易 2013 至 2015 年度配额总量。根据估算,三个年度每年的配额总量约为 1.6 亿吨。
湖北试点根据“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17%的目标和 2014-2020 年湖北省经济增长趋势的预测来确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2014 年碳排放配额总量为 3.24 亿吨,2015 年碳排放总量为 2.81 亿吨。
重庆试点根据碳配额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碳排放申报情况确定配额总量。2013 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 1.25 亿吨,2014 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 1.16 亿吨,2015 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 1.06 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