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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对东南亚设厂光伏企业发起反规避调查

能源发展网 发布时间:2021-08-25 00:00:00

一批拒绝透露名称但表示自己是美国太阳能行业成员的公司,要求美国商务部对少数从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商执行反倾销(AD)和反补贴税(CVD)命令。

“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反对中国规避”组织通过Wiley Rein律师事务所提交了三份请愿书,要求美国商务部调查据称来自这三个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进口”。

该组织说,规避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关税已经“阻碍了美国的行业,破坏了我们的供应链,并使我们的清洁能源的未来面临着风险”。 (阅读“报告显示,太阳能组件被海关人员扣留”)

该组织要求商务部调查以下公司:

马来西亚: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Bhd.;LONGi (Kuching) Sdn. Bhd. 及其附属公司Vina Cel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和Vina Sola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JA Solar (Malaysia) Co., Ltd.或JA Solar Malaysia Sdn.Bhd.

泰国: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Trina Solar Science &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Talesun Solar Technologies Thailand或Talesun Technologies (Thailand) Co., Ltd.;Astroenergy Solar Thailand Co., Ltd.

越南:Trina Solar (Vietnam)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Vietnam) Co., Ltd.;China Sunergy Co., Ltd.越南公司;Boviet Solar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或Boviet Solar Technology Co., Ltd.;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Vina Cell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和Vina Sola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LONGi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JinkoSolar (Vietnam) Co., Ltd.

Wiley Rein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Timothy Brightbill说,商务部有45天的时间根据这些请愿书启动调查,初步裁定可能会在180天内发布,最终裁定大约在一年后发布。他表示,各项关税都将追溯到调查启动之时。

Brightbill在接受美国版《光伏》杂志采访时说,该组织要求采取的行动与针对来自中国的冷轧耐腐蚀钢材采取的行动类似。在美国开始征收关税后,中国公司被发现将钢材送到第三国进行最后加工,然后再出口到美国。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关税的适用范围是第三国全境内的企业。他所代表的该组织所寻求的执法范围还只是更窄地集中在少数几家公司。

他拒绝透露反倾销组织成员的名字,表示,“鉴于中国对整个太阳能供应链的控制,如果他们的身份暴露,很可能会遭到报复。”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组成联盟的公司“根据美国法律允许予以保密”。

进口

能源情报署(EIA)7月30日发布的2020年度太阳能光伏组件出货量报告称,太阳能光伏进口总量略低于1930万峰值千瓦,出口总量为376483峰值千瓦。

这份EIA报告将越南列为美国光伏进口的第一大来源国,达到810万峰值千瓦。韩国和泰国以440万峰值千瓦的总和位居第二,马来西亚以320万峰值千瓦位居第三。报告将来自中国、香港、新加坡和台湾的进口归纳在一起,这些进口总量低于95万峰值千瓦。

事件发端

最初对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启动于2011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裁定美国生产商受到了来自进口产品的实质性伤害,商务部于2012年12月开始征收进口关税。2019年,美国商务部延长了这两项进口关税命令。

目前中国企业普遍倾销幅度为238.95%。请愿书说,阿特斯阳光电力旗下某些公司和晶科能源旗下某些公司在上次已完成的审查中被确定适用95.50%的反倾销税率。而天合光能旗下某些公司则被确定为92.52%的反倾销税率。 “所有其他公司”的反补贴税税率为15.24%,尽管阿特斯阳光电力、天合光能和晶科能源的某些公司在上次完成的审查中被处以11.97%的CVD税率。

在他们的请愿书中,美国公司诉称,在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征收反倾销税后,中国的综合生产商开始在东南亚各地建立电池和组件组装厂,同时继续“严重依赖”中国的劳动力、原材料和各种投入。

请愿书称,“中国生产商已制定出一个规避计划”,即把CSPV产品生产过程的末端转移到第三国进行,“其用意明显是规避AD/CVD税”。同时,中国生产商“尽可能多地将得到补贴的供应链和劳动力保留在中国”。

最后停靠港

请愿书还声称,中国在全球资本支出中的份额继续增长,并使世界其他国家“难往其项背”。例如,2020年中国占太阳能相关多晶硅产量的80%左右,2019年占全球硅片产量的95%。

请愿书表示,与此相悖的是,进口到美国的大部分CSPV产品都是从东南亚运来的后组装产品。但是,这些设备的实际价值的70%左右发生在中国,这些公司在中国进行设备制造的关键预组装步骤,包括生产太阳能级硅、硅锭、硅片和电池。

发生在东南亚国家内的生产成本通常占出口到美国的典型光伏组件价值的27%左右。

因此,发生在东南亚国家内的生产成本通常占出口到美国的典型光伏组件价值的27%左右,请愿书指出,尽管这些国家很可能是最终组装设备到达美国之前的最后一个停靠港。

请愿书诉称,2011年,美国从泰国进口了价值336,806美元的CSPV电池和组件。自那时开始,从泰国的进口额逐步增加至2020年的14亿美元以上。尤其在2021年的前五个月里,从泰国的进口额达到5.32亿美元。此外,泰国CSPV电池和组件的进口价值份额从2010年占美国进口总额的0.01%,上升到2021年前五个月的近20%。

请愿书诉称,同样地,2011年美国从越南进口了130万美元的CSPV电池和组件。从那时起越南的进口量一直上升,2020年超过16亿美元,在2021年的前五个月超过6.81亿美元。来自越南的CSPV电池和组件的进口价值份额从2010年的不到1%,上升到2021年前五个月的近25%。

最后,美国从马来西亚进口的CSPV电池和组件从2011年的约5.76亿美元,上升到2020年的超过23亿美元。

请愿书的结论是,这些进口趋势“有力表明”中国生产商“正在规避”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命令,将原产于中国的零部件运到这三个东南亚国家,然后加工成CSPV电池或组件,以倾销和补贴价格在美国销售。

来源:pv-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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