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新疆陆续发布了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安排的相关文件。江西能源局在《关于做好当前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将严格按照江西省能源局近期更新的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进行管理,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以申报2020年光伏平价、竞价。
根据文件,该项目库分为两类,一类是近期项目,作为未来1~2年内拟实施的项目,规模约为 1.108GW ,另一类论证项目将作为远期规划项目。单点接入规模小于1MW的项目由市级政府规划,不再进入省级项目库管理。
江西省文件要求无补贴项目于4月1日前报送省能源局,竞价项目则要求6月1日前报送省能源局,两者拟申报项目都需要进入省级近期项目库,且2020年底前要开工。竞、平价项目可视情况于备案后自主决策推进前期工作,企业需自行承担因竞价失败、消纳不足等原因带来的风险。
新疆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6个地区光伏发电利用率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2020年上述区域暂停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除疆电外送工程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户用光伏项目外)。
此外,上述通知明确,2020年新疆自治区重点推进2020年自治区重点推进“疆电外送”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准东新能源基地512万千瓦(其中:风电385万千瓦、光伏发电127万千瓦)和哈密风电基地二期25万千瓦(其中:风电15万千瓦、光伏发电10万千瓦)项目及电力送出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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