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和县与大唐内蒙古分公司签订清洁能源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大唐内蒙古分公司计划在兴和县规划开发容量为500万千瓦清洁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300亿(人民币)。
具体规划建设150万千瓦“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建设150万千瓦“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建设15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建设50万千瓦“新能源+”平价和竞价项目。
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兴和县与大唐集团内蒙古分公司战略合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通过与世界500强企业大唐集团的深度合作,对于全面提升兴和县新能源发展产业规模,促进兴和县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此前1月21日,在2021年工作会上,大唐集团强调,以“打造‘绿色低碳、多能互补、高效协同、数字智慧’的世界一流能源供应商”为发展愿景,实现从传统电力企业向绿色低碳能源企业转型。同时还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超过50%,提前5年实现“碳达峰”。
这一目标的提出对大唐来说,其实任重道远。据了解,2019年大唐集团清洁能源装机占为36.26%,仅超国家能源集团,位于5大集团的中下位。 想必此次大规模的签约也是为了实现“碳达峰”目标以及提升清洁能源占比而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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