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北京市各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征求《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立项论证申请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就北京市2021年组织开展的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形成立项论证申请报告。
根据文件,在立法可行性中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将安装光伏设施作为强制性要求,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立法依据则是《可再生能源法》明确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实践依据则是在土地出让时,建立“房地联动、一地一策”会商机制,将绿色建筑二星级、60%装配率的装配式建筑、光伏等品质要求纳入土地招拍挂条件,将竞高标准建设方案作为土地竞拍政策工具,引导企业建设高标准商品住房。
实施效果是,市级财政累计安排了近58亿元资金支持建筑绿色发展工作,其中拨付0.94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改造类项目,拨付3.07亿元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
具体文件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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