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吉林省辽源市发布《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指出,鼓励各县、区根据当地资源条件,灵活选择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每个村建设100千瓦风电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整县推进,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建设、统一运维。
本着“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宜风则风,宜光则光,合理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按照省级方案部署,各县、区政府整合涉农等政府专项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最大化保障村集体收入。对于缺少资金县、区,鼓励大型央企参与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扣除建设、运维、财务等方面成本后,收益全部捐赠给村集体。
2022年度在东辽县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按照东辽县235个行政村每个村100千瓦风电项目为标准,建设2.35万千瓦风电项目。力争利用3年时间,到2024年实现辽源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覆盖。
原文如下:
社会各界:
为做好“十四五”期间能源工作,实现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组织专业机构编制了《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12月8日,请将意见建议连同姓名、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金紫薇
联系电话:3397707 13019285798
附: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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