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工作措施,对标前沿水平和最佳标准,抓重点、攻难点、育亮点,以营商环境的“软实力”,筑牢吉林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提出,实施好能源“五大工程”工作任务,需要我们扭住经济发展环境,转变观念上的鸿沟,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真功夫、下大力气。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营商环境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营商环境中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主动认领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共同搭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全员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以部门的协同作战促进我局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
全文如下:
吉林省能源局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省能源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能源“五大工程”,以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对标前沿水平、最佳标准,抓重点、强弱项、优服务,用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构筑吉林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及时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维护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确认和办事指南维护工作。(法规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二)落实政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数据供需对接,加大政务信息透明度,提高企业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公室、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加大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法规处负责,各业务处室配合)
(四)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成本”。(电力处负责)
(五)完善稳增长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用电优先保障清单,通过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重点企业用电需求。(电力处按职能负责)
(六)全力优化线上办电功能,加快报装接电速度。推进重点煤炭企业增产增供,优先保障省内电煤需求。(电力处、煤炭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绿电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液流电池、铅碳电池等长时储能项目,降低园区企业实际用电成本,吸引新能源装备、锂电池负极材料等优质负荷项目落户。(电力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营商环境是生产力,是核心竞争力。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实施好能源“五大工程”工作任务,需要我们扭住经济发展环境,转变观念上的鸿沟,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真功夫、下大力气。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营商环境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营商环境中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主动认领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共同搭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全员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以部门的协同作战促进我局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
(二)强化服务。要大力培树“严新细实”优良作风,扎实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确保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层层推进、事事落实。要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衡量机关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的主要指标,切实把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诚心诚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三)严明纪律。要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慢作为、假作为,“微笑不办事,热情不服务”懒政怠政等问题,及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做到“零容忍”,形成“强震慑”。
(四)营造氛围。法规处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未向局领导汇报并向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告。各处室要及时总结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情况及具体工作中的成效、经验,积极挖掘正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激励广大干部投身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去,营造“营商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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