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普洱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普洱市能源“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建装机370万千瓦(其中:光伏290万千瓦,风电80万千瓦),全市累计装机达1300万千瓦。
《规划》指出绿色能源发展目标——积极争取省级统筹规划,审慎适度开发风电、光伏发电、地热能发电,开展太阳能多元利用,新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围绕现有水电基地,加快普洱市“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通过存量水电+新建光伏+新建风电+地热能发电,构建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
结合普洱市“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在澜沧江流域、红河流域、李仙江流域、阿墨江流域存量水电基地周边开发建设“风电+光伏”新能源发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开发中小水电,加大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以整线推进普洱市风光水储一体化为抓手,在思茅区、景谷县、澜沧县规划布局集中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包括农光互补)项目,在景谷县布局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在镇沅县、澜沧县布局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在澜沧县规划建设风能发电项目。
建立集中式光伏发电新建项目同步落实消纳市场的机制,推动光电有效消纳。推进光伏智能化升级,开展光伏园区、光伏建筑、光伏交通、光伏农业、光伏扶贫等方面的智能化示范工作。推进“太阳能+”模式,加快分布式光伏发展,推进光电、光热协同发展和光伏扶贫工作,鼓励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站楼、客运站等适宜区域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扩大农业农村太阳能使用范围,支持农村和城镇居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推动太阳能在供暖、制冷、中高温工业和民用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光伏+生态”模式,推进“农光互补”“林光互补”“养光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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