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甘肃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报送"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 项目开发建设需求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按照"建成并网一批、开工建设一批、 谋划储备一批”的原则,以市州为单位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编 制三年整体开发方案。
为做好"十四五"第二批(2023-2024年)风电、光伏 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请各市州结合三年整体开发方案, 加强与当地电网公司沟通衔接,统筹电源、储能、330千伏 输变电工程发展规划,做好电网接入容量安排测算工作,并 在当地电网公司单独出具接入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十 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提出发展诉求,于 6月2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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