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江苏自然资源”网站发布“2022年第一批挂牌督察案件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通报共包括五起案例。
其中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案通报内容显示:
2020年5月,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延陵镇延陵村集体土地26.01亩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占土地均为永久基本农田。
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自行拆除了在26.01亩永久基本农田上的构筑物,并复垦到位。同时,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22年7月,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将26.01亩退还给延陵镇麦溪村。
2022年5月,丹阳市监委给予延陵镇时任副镇长丁某某(现四级主任科员)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延陵镇麦溪村(现延陵村并入麦溪村)副主任赵某某政务警告处分;此案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虽超过5亩,但因企业主动整改,且光伏桩基为点状分布,拔除整改后即恢复耕地功能,未造成耕地破坏,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不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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