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江西省能源局公示了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及整县开发试点项目9月优选结果,合计共规模为188MW。加上之前江西省公布的6-8月优选结果,截至目前已公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库规模为992.295MW。
其中国家能源集团、晶科、华能、京能、国家电投、贵溪市国有控股、阳光新能源、赣能股份、鹰漂市余江区工业投资集团、江西德锐特等领衔,其中既有央企、地方国有企业,亦有民营企业的身影,并且不少企业采用了企业自投的方式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以来江西省多次发文支持其产业发展、规范发展秩序,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3月7日,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指出,试点县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推进力度不大、项目建设进度不快等问题,要提高认识,精准把握工作定位;优化流程,提升项目开发环境;完善机制,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加强监管,维护有序发展秩序。
5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力争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600万千瓦以上,2025年累计装机达到2400万千瓦以上。利用建筑屋顶、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高速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推动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
5月5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0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鼓励建设单位优先开展太阳能、浅层地能、水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4月18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推广赣州市户用光伏发电经验做法的通知》,要坚持因势利导,引导规范发展,出台管理办法,发挥金融作用,做好并网服务。同时,要坚持关口前移,严格项目准入,坚持监管并举,强化售后运维。建议各地充分吸收赣州市户用光伏发展的先进经验,推动全省户用光伏发电快速健康发展。
3月24日,江西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风电、光伏发电规划库调整工作的通知》,优先支持利用屋顶、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和难以复耕的灾毁地等不受用地政策限制的光伏项目纳规。
7月18日,江西省发布了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以规划为引领,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进光伏开发,有序推进风电开发,统筹推进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发电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创新“光伏+”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光伏+水面、农业、林业”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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