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东方日升(SZ:300118)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 拟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汇能”)签署《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旭宁”)100%的股权转让给中核汇能,本次的交易总价为3,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日升电力不再持有宁夏旭宁的股权。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助于公司回收光伏电站建设资金,使公司回笼资金后能够继续用于新的光伏电站建设,符合公司“适当持有、滚动开发”的总体电站思路,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税前利润约1,745.76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数据显示,公司2021年实现税前利润2433万元,本次交易约占2021年税前利润的比重为72%。截至当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27.36元/股,总市值为247亿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