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宁波市公布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企业名单(第七次)。
根据公式名单,该名单为已通过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格评审并按设计要求安全稳定运行的第一、二、三、四批光伏发电项目。
该次结算的光伏发电补贴发电量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其中,2019年内补贴年限到期的项目,发电量计算至5年补贴年限期满。
项目共134项,涉及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杭州湾新区、保税区等区县(市),总拟补助金额37800968元。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 企业名单(第七次)的通知
甬经信数经〔2020〕137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4〕28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工信局)初审,宁波市经信局、宁波市财政局审核,确定第七次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拟补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补助企业名单(第七次).doc.doc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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