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闽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富锦市政府签署了《黑龙江省富锦市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投资开发框架协议书》,拟推动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管辖的富锦市行政区域内建设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共同争取该项目列入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建设计划,预计总投资约为78亿元。
根据协议,中闽能源拟指定其在富锦市设立的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在接网条件允许下或国家(核准)政策许可下,乙方拟根据规划容量尽快启动开发条件较优的项目,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核准申报工作,并拟在项目核准后一年内开工建设。
公告表示,此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项目资源的储备、推进公司在东北地区的战略布局。因项目尚未列入黑龙江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建设计划,项目尚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对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