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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到202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50万吨以上

能源发展网 发布时间:2021-11-12 00:00:00

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规划》指出,推动新能源加快发展。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设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广新能源与生态、农业、供热、氢能、储能等多元融合发展模式,通过区内高比例消纳和区外高比例外送,推进自治区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能源,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超过45%,年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左右。

推进储能、氢能开发利用。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切实做好可再生能源与大规模储能等有机结合,推进“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建设。谋划氢能发展路径,开展氢能关键技术攻关,拓展氢源渠道,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氢能多领域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集群发展。健全氢能产业标准体系,支持利用现代煤化工、焦化、氯碱化工等行业副产品提纯制氢的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利用非常规水源制氢的研究和示范,支持包头市、乌海市等地开展氢气炼铁的示范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区储能装备生产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时,绿氢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以上,建成加氢站100座。

控制冶金行业二氧化碳排放。严控冶金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含搬迁)冶金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能耗指标置换相关规定,加快淘汰落后冶金装置。推动现有钢铁企业改造升级、节能降碳。大力推广“一罐到底”铁水运输、烧结烟气余热回收、转炉煤气干法回收、蓄热式燃烧、铁合金冶炼专用炭电极替代电极糊、铁合金矿热炉密闭化改造等先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氢气炼铁等低碳冶金新技术,拓展钢铁生产节能减碳新途径。继续推广新型阴极结构、新型导流结构、高阳极电流密度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工艺。鼓励采用全底吹全热态连续炼铜新工艺、短流程炼铜(铅)及其他先进技术。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运输结构转型和出行方式转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以城市公交、出租车、市政车辆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和使用,进一步提高清洁燃料车辆占比。全面淘汰国Ⅲ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进一步提升铁路电气化水平,扩大低能耗运输装备应用。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机场建设,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建设综合智能交通体系,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节能降碳管理能力。

控制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和含氟温室气体排放。鼓励科研院所和有条件的发电企业开展循环流化床锅炉氧化亚氮排放规律研究,探索适应我区不同煤种、不同循环流化床锅炉型式的低氧化亚氮排放适用技术。鼓励硝酸生产企业积极将现有选择性尾气处理装置改造为非选择性处理装置,有效削减尾气中氧化亚氮排放。鼓励氢氟烃生产企业开展新一代低增温潜势制冷剂的研发,推动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含氟温室气体泄漏。鼓励电解铝企业采用不停电停开槽技术,大幅度降低阳极效应导致的全氟化碳排放。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性科学研究,建设气候变化数据库,强化气候变化事实分析及影响评估,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自治区实现路径的研究。建立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根据自身优势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和规模化应用。集中力量开展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牧业等重点领域低碳前沿应用技术研究,实施一批自治区重大示范应用工程。支持传统产业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加快发展高效安全储能和碳捕集技术,推广氢能技术发展和规模化应用。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内蒙古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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