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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再度强调加快上产,天然气消费将迎复苏之年?

新京报贝壳财经 发布时间:2023-04-19 10:23:29 作者:朱玥怡

  “2023年,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下,相信中国经济会强劲复苏,带动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4月18日,新奥股份(600803.SH)业绩说明会上,公司董事兼联席首席执行官韩继深就中国天然气市场走势如是表述。

  2022年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高气价影响,中国天然气消费出现罕见负增长。行业意见认为,今年天然气市场将迎来复苏。

  天然气作为一种高热值、低碳排放的化石能源,被认为是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由之路。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再度提出,天然气较快上产,加快建设重要天然气产能项目。

  终端消纳方面,贝壳财经记者关注到,多地陆续召开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或发布通知,有望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2022年天然气消费罕见负增长后,复苏已在路上?

  在新奥股份业绩说明会上,韩继深同时表示,公司经营将从天然气消费量增长中受益,同时公司预计毛差水平也将略有恢复。

  新奥股份董事兼总裁郑洪弢同样表示,总体来看,国际天然气供需形势相较去年已有改观,但目前供需关系仍较为脆弱。

  新奥股份此前发布的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40.44亿元,同比增长33.04%;归母净利润为58.44亿元,同比增长26.17%。

  就业绩增长,新奥股份表示,主要受益于2022年天然气直销业务利润贡献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以及煤炭业务受销量大幅增加、单价上涨影响,利润贡献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2022年受经济增速放缓以及高气价影响,中国天然气消费出现罕见负增长。发改委与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7%,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0.4个百分点。我国天然气市场2022年首次出现消费总量和消费结构的同步负增长。

  并非所有城燃企业均能在去年跑赢行业,实现业绩增长。例如华润燃气(1193.HK)2022年营业额943.38亿港元,同比增长18.45%;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47.33亿港元,同比减少25.99%。

  天然气作为一种高热值、低碳排放的化石能源,被认为是能源结构转型的必由之路。《“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了要求我国到2025年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的量化要求。

  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再度提出,天然气较快上产,加快建设陕北、川南、博孜—大北等重要天然气产能项目。

  “三桶油”是我国自产天然气的主要来源,2022年三者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6%。光大证券相关研报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至2022年,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天然气产量的年均复合增速均超过10%,分别为10.6%、13.3%、11.0%。

  对海外上游LNG资源的投资布局方面,“三桶油”亦动作频繁。就在4月12日,中国石化公布了参股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北部气田扩能项目(NFE)。根据协议,卡塔尔能源公司将向中国石化转让北部气田扩能项目1.25%的股份。近年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加拿大LNG项目、北极LNG 2项目(Arctic LNG 2)也常见“三桶油”参股投资的身影。

  2023年以来,国内进口气价持续回落,有助于缓解气源成本压力。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数据显示,4月18日LNG出厂价格全国指数为4779元/吨,同比下降逾40%。

  来源: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天然气推进市场化改革,多地出台顺价新政策

  我国天然气中下游售价受到管制,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但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出于保民生的要求,对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更加谨慎,导致工业用气与民用气价格倒挂现象依然存在。

  华泰证券研报提出,当居民气量持续增长而管制气量不足时,城燃企业出于保供原则,不得不采购更多的非管制气或现货来满足居民用气需求。居民气量占比更高的城燃公司,面临的顺价难度越大,导致2021-2022年毛差下滑相对更多。

  贝壳财经记者关注到,继去年下半年上海、芜湖、张掖等地建立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后,今年湖南、内蒙古、浙江等地接棒,陆续召开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或发布通知。

  3月末,湖南省发改委举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在2021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基础上,对联动项目、启动条件、联动频次、调价幅度、联动公式、调价流程等作了修订,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湖南省根据此次提交听证的联动机制,以《湖南省定价目录》明确的定价区域为单位,当气源采购平均成本波动幅度达到基准门站价格5%,应适时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同向调整。原则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上调不超过1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每年联动上调不超过4次,下调次数不限。居民气价联动上涨幅度拟实行上限管理,非居民气价联动原则上按照气源采购平均成本同步同额同向调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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