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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监管办全面完成2020年电力业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4-09 00:00:00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河南能源监管办开展了2020年度电力业务许可持证企业自查和以信用为基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191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108家发电企业、47家供电企业参加了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常规年度随机抽取确定了17家企业,通过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从失信、严重失信持证企业中随机抽取了14家企业及群众举报的1家企业开展了重点核查(失信企业按20%、严重失信企业按30%抽取)。此次检查以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对开展自查的企业先审核其自查材料,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现场检查;对信用差的企业和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及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总体上看,大多数企业自觉接受监管的意识较强,对监管机构开展的证后监管工作较为重视,能够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积极配合现场检查,按要求提供各种相关材料。监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电企业取证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到监管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二是部分供电企业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未及时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输、供(配)电企业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开展定期自查、申请许可变更。三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取证后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情况较为普遍。多数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临时聘用人员满足许可条件,取证后人员流失而又不及时补充。四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诚信意识有待加强。

  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分类处理。一是对于7家不保持许可条件的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对4家失联企业寄送了监管告知函,逾期不回复拟公告注销其许可证。三是发文撤销了3家不满足最低许可条件的企业的行政许可。四是对2家涉嫌转包、超许可范围施工的企业移送稽查立案调查。

  下一步我办将根据相关企业整改情况、行政处罚情况,按规定归集信用信息,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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