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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场督查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6-30 00:0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全力确保“七一”前后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江苏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6月22日-23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王勤副专员带队对风电企业、风电建设项目和发电企业进行了“四不两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场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省能源局、市县电力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督查组深入风机倒塔现场、风机吊装现场和发电企业,现场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防控、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了解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督查中发现部分电力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等突出问题,督查组当场反馈,要求被检单位限期整改闭环。

  王勤副专员对做好“七一”前后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加强生产运行、施工检修等全过程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建党100周年保电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深入开展风电安全专项整治。风电企业要明确自查重点内容,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风电专项整治及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实施问题隐患台账式管理,逐项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我办将对整改不力的风电企业加重处罚。三是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可靠供应,电力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运行监测,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严格执行调度纪律,规范开展涉网安全管理,保障机组可靠运行。四是加强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电力企业要认真做好液氨储存及使用安全管理,加强氨区、氢站、燃油罐区等重点部位日常防火巡查,确保管控措施到位,积极推进液氨罐区尿素替代改造工作。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时刻保持应急战备状态,及时处置电力突发事件,按规定报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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