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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持续深化开展“获得电力”优质服务“三全”监管

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00:00:00

  为了提升华北区域“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华北能源监管局坚持探头前置,抓实抓细“获得电力”事中监管和过程监管,从受理申请开始对用户办电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动态电话回访,实施“全流程跟踪、全环节监督、全方位服务”的“三全”监管

  2021年3至6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在2020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内容,围绕用户用电报装关键指标,从报装便利度、办电成本、时间环节等12个方面,对辖区5家省级电力公司“获得电力”服务情况开展“三全”监管。华北能源监管局从供电企业新近报装用电的5121项用电报装信息中筛选了663项,并成功跟踪了530个用户的用电报装过程,其中小微企业398户,普通高压户132户,涉及商业、农业、大工业、普通工业、居民、中小学教学等9大用电类别。

  从跟踪回访情况来看,华北区域内各有关供电企业办电服务总体情况良好,在办电时长、办电环节、成本投资等核心指标上均符合国家能源局“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标准要求,回访用户对供电企业均给予了较高的评价,用户用电获得感较往年有较大提升,满意度显著增强。从群众满意度评价来看,小微企业对天津、河北电力公司的供电服务满意率100%,普通高压用户对北京、天津、河北、冀北电力公司的满意率100%。

  “三全”监管过程中,华北能源监管局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施策,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求供电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通过“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供电企业办电服务的全过程监督,促供电企业进一步改革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深化“三全”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更多非现场、互联网+等新型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用户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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