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为确保佛山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行业收费规范有序,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发出提醒告诫函。
告诫函明确,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行业收费主体要及时、全面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不得出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规范收费的行为。要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由企业自主确定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需要公示收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政策规定,未进行公示或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的,一律不得收费。
另外,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企业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进行消费垄断。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承诺,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对本企业价格及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同时,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行业价格监管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与单位,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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