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年度专项监管工作安排,山东能源监管办日前完成了新能源发电项目许可信用监管,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多种监管方式督促新能源企业规范执行许可制度。 本次监管以问题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济南、德州、潍坊、滨州、聊城等地区的18个新能源发电、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大部分新能源企业能够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工程建设规范,但仍有部分新能源企业存在机组实际投产日期与许可证载明投产日期不符、许可证信息变更不及时等问题。送出工程建设企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较好,部分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对施工企业资质把关不严,无资质施工问题仍未杜绝。 针对新能源企业许可信用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山东能源监管办逐一梳理,对相关责任单位逐一采取监管措施理,督促新能源企业进规范执行许可制度。一是责令整改。针对新能源企业人员及其他信息变更不及时、许可证机组投产日期与实际全部机组投产日期不一致等问题,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二是监管约谈。对存在建设管理不规范、许可制度保持情况不足等问题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限期责令整改并在企业层面建立长效机制。三是立案调查。对涉嫌无资质施工的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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