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在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并出席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之际,中俄两国签署了新的能源合作协议,主要涉及原油、天然气以及低碳发展领域。近年来,中俄油气领域合作不断加强,亮点不断,对两国关系和地缘政治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时,日益加强的合作正在帮助中国不断拓宽油气进口来源渠道,提升能源供给保障的安全性,同时也推动了俄罗斯国内石化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其国内投资和就业的增加。
合作再度升级
在传统的油气领域,此次协议主要涉及增供内容。天然气方面,中俄双方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远东天然气购销协议》。根据协议,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俄气”)向中国的天然气长期供应增加100亿立方米/年,将经由远东天然气管道向中国供应天然气。
原油方面,中俄双方签署了《〈保障中国西部炼厂供油的原油购销合同〉补充协议3》。根据协议,俄罗斯石油公司将通过过境哈萨克斯坦向中国合计供应1亿吨石油,协议期为10年,中国西北部的工厂将对原油进行加工。
此外,双方还将合作延伸到了低碳发展领域,签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俄罗斯石油股份公司低碳发展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低碳发展的多个领域探索合作的可能性,包括能源效率技术、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技术以及智能和数字化解决方案。
此次天然气增供协议无疑是此次中俄能源系列协议中最受关注的一项。近年来,中俄天然气领域合作不断升温,成为两国能源领域合作的新亮点。
2014年5月,中俄两国签署了《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成为两国首份管道气长期供应合同。合同约定的总供气量超过1万亿立方米,期限长达30年。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的气源来自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科维克金、恰扬金等气田,经由俄罗斯境内“西伯利亚力量”管道向中国供气。中国境内段起自黑龙江黑河市,末站位于上海市,途经9个省市,首期按50亿立方米/年供气,最终达到380亿立方米/年的供气量。
此次天然气增供协议是两国签署的第二份管道气长期供应合同,将经由远东天然气管道输气。该管道的起点为俄罗斯库页岛,穿越日本海后,直达中国的黑龙江省。新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俄罗斯向中国的管道气供应量将进一步增加。在项目达到运输极限后,俄罗斯对中国的管道气供应总量将达到480亿立方米/年。
此外,俄罗斯还在积极推进其他中俄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建设。俄气近日宣布,已于2022年1月完成SoyuzVostok天然气管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SoyuzVostok管道是俄罗斯“西伯利亚力量-2”管道在蒙古国境内的延长线,计划过境蒙古国向中国输气,该管道预计2024年开始建设、2030年开通。若最终成行,俄罗斯将向中国再增加500亿立方米/年的管道气供应量。若上述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并达到运输极限,俄罗斯对中国的管道气供应量将达到1000-1200亿立方米/年。
2019年12月2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北段(黑龙江黑河-吉林长岭)正式通气;2020年12月3日,中段(吉林长岭-河北永清)正式投产运营;2021年1月6日,南段(河北永清-上海)工程全部进入建设阶段,预计将于2025年建成投产。此外,2021年1月3日,俄罗斯开始全面按照100亿立方米/年的合同气量向中国供气。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的开通使得我国基本完成了天然气进口通道的“四角战略”,即西北(中亚天然气管道)、西南(中缅天然气管道)、东北(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以及东南(LNG海上通道)。四大通道正在拓宽中国天然气进口来源的渠道,不断提高天然气在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助力中国能源系统的低碳清洁化转型。
目前俄罗斯正在遭受来自西方的制裁压力,且欧洲地区天然气消费增速已连年放缓,增大对欧洲市场的天然气供应面临诸多困难。而近年来,中俄两国外交关系不断升温,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且中国天然气消费市场增长潜力巨大,对于俄罗斯而言,加大对中国的天然气出口无疑是其较好的选择。
但必须指出的是,目前俄罗斯对中国出口管道气成本偏低,约为0.3美元/立方米,几乎接近于0.3-0.35美元/立方米的成本价,并远低于俄罗斯对欧洲出口管道气的价格(0.5-0.6美元/立方米),俄罗斯正在承担较大的出口成本压力。
目前俄罗斯采取的一个解决途径是,不断加大与中国在北极地区LNG项目的合作力度,比如亚马尔和北极LNG-2项目均有三桶油的参股,借此俄罗斯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将LNG出口至日本、韩国、印度等其他亚洲国家,进而提高其天然气出口贸易的盈利性。
双赢的合作
中俄原油增供协议是此次中俄能源系列协议中的另一重要合作内容。中俄原油贸易合作开始时间早于天然气。2005年1月8日,中俄两国签署了《关于进口4840万吨俄罗斯原油的长期贸易合同》。根据合同,俄罗斯在2005年至2010年间通过铁路向中国供应原油4840万吨,同时从中国获得60亿美元的贷款,并以原油贸易获得的收益偿还贷款。
2009年2月,经过近十五年的谈判,中俄原油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能源谈判机制会谈纪要》,协议内容涵盖中俄原油管道修建、长期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项目。根据协议,从2011年1月1日起,在未来20年内,俄罗斯每年通过管道向中国供应1500万吨原油。
中俄原油管道起点为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原油管道斯科沃罗季诺分输站,在腾达穿越黑龙江后,到达黑龙江省漠河市,沿线经过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3个县市区,终点为中国漠河—大庆原油管道漠河首站。管道在俄境内段长约63.4公里,黑龙江穿越段长1.5公里,我国境内段长约965公里。2011年1月1日,中俄原油管道一线工程正式投产运营,设计运输能力为1500万吨/年;2018年1月1日,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建成投产,设计运输能力增至3000万吨/年。
2013年6月,中俄两国签署原油长期增供协议,合作协议达25年,供应总量为3.65亿吨,中国进口俄罗斯原油合同量达到4610万吨/年。具体来看,俄罗斯在先前中俄原油管道1500万吨/年输油量的基础上逐年向中国增供原油,到2018年达到3000万吨/年,增供合同期25年,可延长5年;于2014年1月1日开始通过中哈原油管道每年增供原油700万吨,合同期5年,可延长5年;同时,在中俄合资天津炼厂建成投运后,每年向其供应910万吨原油。
而此次协议涉及的原油增供将通过中哈原油管线实现。中哈原油管道总体规划年输油能力为2000万吨,西起里海的阿特劳,途经阿克纠宾,终点为中哈边界阿拉山口,全长2798公里。该管道于2009年7月全面建成投产,2010年至2021年,该管道已经连续12年每年向中国输油超1000万吨。
近年来,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2019-2021年,原油进口量占国内原油加工量的比例均已超过70%。海上原油一直是中国原油进口的主要来源,而陆上原油进口通道仅有中俄、中哈和中缅三条,且进口量十分有限。此外,中缅管道仍是转运从海上来的中东原油,所以我国真正的陆上原油通道仅有中俄和中哈两条。而由于海上原油主要来自中东、非洲和东南亚地区,运输线路均要经过马六甲和台湾海峡,一直面临着较大的地缘政治风险。
随着中俄原油管道的开通以及进口量的不断增大,中国原油进口的渠道不断多元化,在保障中国原油供给安全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21年,中国从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进口的原油量占当年中国原油进口总量的比例已达到16.4%,较2017年提升1.7个百分点。而此次增供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推动中俄两国原油贸易的发展,我国陆上原油的进口渠道将进一步得到增强。
而对于俄罗斯来说,长期以来,油气出口贸易在其国家发展和外交战略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但目前,俄罗斯的原油主要销往欧洲地区,存在地域过于集中的问题,而在较具发展潜力的中国和日本市场上俄罗斯原油所占份额很少。
近年来,俄罗斯正在努力使其原油出口的路径更加多元化,加强与中国原油贸易便是其战略中重要一环。此外,与中国油气领域的合作还推动了俄罗斯勘探开发投资的加大以及化工项目建设的发展,为其国内创造了更多的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的税收。(洛之楹)
来源:能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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