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落实情况。陕西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指标达到22.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达到14.4%,分别高出国家下达我省消纳指标5.7和2.4个百分点,超额比例在全国31个考核省份分别排名第8位和第11位。
国家对各省区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举措,也是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努力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承诺的具体行动。
今年以来,我陕西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加快推动复工复产,有力保障了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1-11月份,全省可再生能源累计发电量增加73亿千瓦时,超额完成全年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十四五”期间,将在建成两千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基础上,着力打造陕北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推进我陕西省能源产业清洁绿色转型升级,为实现“30·60”战略目标贡献陕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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