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家能源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3月11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NYJRSS@163.com进行面试确认。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能源局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1年3月11日17:00前传真至010-66037578或发送扫描件至NYJRSS@163.com,并打电话010-63413487、66597366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NYJRSS@163.com,接受资格审查: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请考生清晰扫描,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此外,报考局机关岗位的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资质中心岗位的考生面试时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将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局机关职位的考生全部进行专业能力笔试测试,报考资质中心业务二处、业务三处职位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到测试地点报到。 专业能力测试或面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资格复审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以备查核;另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渐变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或钢笔写上本人姓名)。 (二)面试安排 1. 3月24日上午 报考综合司综合处(党组工作办公室)、督办处,石油天然气司基础设施处、勘探开发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农村能源处、水能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3月24日下午 报考资质中心业务二处、业务三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专业能力测试于3月23日下午14:30开始,请各位考生于下午14:00前入闱封闭。 面试于3月24日上午8:30、下午14:30分别开始,请各位考生于当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分别入闱封闭。 2. 地点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候考室:中国职工之家A座4层第25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未在入闱封闭时间前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费用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局机关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资质中心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1.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供健康码和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考生请提前自备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凡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现场面试,另行安排。 上述疫情防控要求,随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如有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3.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做好个人防护,以免影响面试日程安排。 4.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10-63413487,66597366 010-6603757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能源局人事司 2021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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