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未完成权重将转至2022年度完成;今年二季度集中式风电光伏装机将大幅增加,发电量占比将进一步提升,两省区消纳压力仍然较大。
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了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在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方面,甘肃、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分别相差2.6和1.8个百分点;在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方面,新疆未完成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相差0.6个百分点。
纵观全国,为何甘肃和新疆未能完成相应的考核要求?两地未能达标,又将面临怎样的压力?
“甘肃此次虽然未完成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但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是达标的。”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表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去年甘肃水电外送电量为32亿千瓦时,风光外送电量达到164亿千瓦时。“这说明,甘肃去年整体来水偏枯,水电发电量下降较多,所以未达成总量消纳指标。”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近日指出,2021年,甘肃本地主要流域来水偏枯,水电发电量减少5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了10.6%。
发电量降低也直接影响了当地发电企业的收益。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报显示,2021年,受部分河流流域来水偏枯及风光自然资源下降等影响,公司所属电站全年完成发电量78.8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6.74亿千瓦时。2021年,该公司实现营收20.12亿元,同比减少1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亿元,同比减少41.11%。
相比甘肃,彭澎表示,新疆作为中国第一大风光外送省区,“下一步要么继续提高本地消纳能力,要么适度削减风光外送,以确保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新疆全年外送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332亿千瓦时,比预期高出11%。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去年5月发布的《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在确保完成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的前提下,由于当地水电、核电集中投产影响消纳空间或其他客观原因,当年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可以将未完成的消纳责任权重累计到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记者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获悉,甘肃、新疆的未完成权重将转至2022年度完成,暂不会予以处罚。目前,甘肃省能源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也已提出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解决措施,并上报至国家能源局。
对于今年甘肃、新疆两省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形势,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表示,一季度,新疆的弃电问题已有明显好转,新能源弃电率为4.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甘肃新能源弃电率为4.2%,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提示,随着国家风电光伏发电大基地项目并网投产,今年二季度新增风光装机在北方地区的投产比重较大,部分区域消纳压力进一步加大。特别是新疆、甘肃等地的集中式风电光伏装机将大幅增加,风光发电量占比将进一步提升,但新能源电量以就地消纳和依托存量通道外送为主,消纳压力会进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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