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部署,2022年6月,湖南能源监管办会同湖南省能源局组成督导组,对益阳、衡阳、娄底、邵阳等市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现场督导工作。湖南能源监管办分管负责人参加了现场督导。
督导组与各地能源(电力)主管部门、供电企业、增量配电企业开展调研督导,并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照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和国能综通监管〔2021〕37号文件,逐项核实任务台账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制度执行等方面支持性材料,重点查看2021年国家能源局“获得电力”综合监管现场督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查县(市、区)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三零三省”、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等情况。
督导组向各被督导单位通报了国家能源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监管要求:一是要从思想认识上切实转变观念,夯实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思想基础。坚持高位推动、传导压力,将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为民情怀和切实的实际行动,确保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是要从制度流程上切实改变思路,强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制度机制保障。提高依法治企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考核打击力度,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落实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各项政策措施。三是要从党风廉政建设上切实转变作风,建立并完善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长效机制。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扎实履行牵头责任,电网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建立长效机制,从政策、制度、流程等方面强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保障,并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整改销号,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1479号文件落地见效,确保“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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