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调研组赴辽宁省开展了户用光伏和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专题调研评估工作。按照此次调研评估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全程参与了本次评估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评估采取了实地考察与交流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沈阳市法库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进情况和部分分布式工商业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评估,与部分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光伏发电企业以及当地太阳能协会进行了交流座谈。实地考察期间,调研组对项目的建设、发用电、就地消纳以及项目收益情况等进行了详细问询,并查看了相关材料。座谈会上,各参会单位汇报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落实推进情况,交流了经验成果,着重汇报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东北能源监管局围绕推动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协调发展,提前做好消纳能力分析以及加大宣传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参会单位的汇报,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未来分布式新能源将是电能供应的一种重要保障形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推动分布式光伏科学可持续发展。调研组强调,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五不”原则,不能影响其他正常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对于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要严厉打击;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与电网企业做好消纳能力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开消纳能力的情况;项目投资人要深入做好前期调研,科学准确研判,做好投资决策;派出机构要按照监管职责,积极与地方协同,做好分布式光伏的监管工作。(撰稿人:汤梁 陈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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