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上午,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蒋晓立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蒋晓立利用担任天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天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3.9638万元;2011年至2018年,蒋晓立担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尽职调查组组长期间,在收购新疆金盛沙沟煤矿、瑞丰沙沟煤矿过程中,违背职责,在明知拟收购煤矿整合事宜未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及整合方案无法实际实施情况下,收受巨额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司违规决策并造成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989年至2005年期间,蒋晓立在未取得持枪证的情况下,先后从他人处取得三支枪支,非法持有至案发时。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蒋晓立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蒋晓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蒋晓立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蒋晓立简历
蒋晓立,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安徽砀山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5.04-1977.12 山丹县花寨公社知识青年
1977.12-1979.05 张掖东水泉矿工人
1979.05-1995.11 甘肃省商业储运公司接运站干事、政治处副主任、人事劳资科科长、副总经理
1995.11-1997.11 天水市北道区副区长(挂职)
1997.11-2001.06 天水市北道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1.06-2002.03 天水市计划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2002.03-2005.06 天水市招商局局长
2005.06-2008.12 天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天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2008.12-2010.10 天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天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0.10-2015.05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
2015.05-2018.10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8.10 免职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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