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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刘涛:夯实能源安全供应保障基础

中国电力报发布时间:2023-10-12 13:37:56  作者:刘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意义重大,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保障煤炭安全可靠高质量供应

  在国家能源局党组坚强领导下,煤炭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稳价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保障能源安全“国之大者”,全力以赴做好煤炭稳产稳供工作,煤炭运行呈现“产量稳、进口增、库存高、价格降”的良好态势。

  有序提升供应水平。坚持全国煤炭产能“一本账”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先进产能煤炭项目核准、建设的工作机制,统筹发挥多种增产扩能手段优势,支持重点产煤省区煤矿和承担产能接续任务的煤矿增加产能。联合有关部门与各产煤省区签订安全保供责任书,明确煤炭产能和日均产量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地方保供责任。2022年,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产能基础进一步夯实,原煤产量达45.6亿吨。

  密切跟踪及时调度。强化煤炭供需动态监测,坚持每日调度、紧盯晋陕蒙等产煤大省和重点区域,及时协调解决影响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重大问题,保障煤炭产量稳定增长。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利用好进口零关税政策,稳定煤炭进口量,进一步发挥进口煤对国内煤炭供应保障的有益补充作用。每周对煤炭供需形势进行会商,每季度召开供需形势分析座谈会,压茬分析国内外市场动态,联动解构监测调度结果,形成趋势性研判和工作推进意见。

  对准聚焦关键环节。开展全国煤矿投资项目调度,针对性推动在建先进产能更快转化为实际产量。做好重点地区煤炭供应保障协调工作。与晋陕蒙新等重点产煤省(区)“一对一”座谈,研究调整新增产能规模等事宜,加快推动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对东北、两湖一江、西南等重点地区需求和保供个案问题逐一摸排,及时协调解决。解决内蒙古自治区将煤炭项目推进和个案问题挂钩问题,确保煤炭产能接续平稳。

  全面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发展

  煤炭司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决策部署,对标新时代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从国情实际出发,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

  强化行业规划引领和法治保障。印发《“十四五”煤炭清洁开发与利用规划》,优化煤炭、煤层气资源开发,加快建设山西、蒙西、蒙东、陕北和新疆煤炭绿色转型供应保障基地,优化煤炭产能结构和布局。印发实施《煤炭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升全产业链减排水平,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扎实推进《煤炭法》修订,加强生产供应、运输衔接、应急储备、市场建设等环节的制度规定,兜牢煤炭供应安全的底线。加强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生产建设管理,优化煤矿规划建设规模上限和服务年限要求,优先规划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煤矿,促进煤炭先进生产力发展。

  不断提升煤炭绿色发展水平。按照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与能源安全保障的要求,积极加强政策研究,创新煤炭绿色发展治理体系,指导企业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和矿区生态修复。坚持以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项目核准为抓手,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始终贯穿在煤矿项目核准、建设全过程,大力推进煤炭资源绿色开发。将煤矿充填开采作为促进行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指导各产煤省区和有关煤炭企业实施充填开采技术,实现矿区生态环境由被动治理向主动防治的重大转变。当前,煤炭行业生态环保意识显著提高,煤矿生产建设绿色属性显著增强,为国家统筹做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

  研究编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煤炭开发节能减碳,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煤炭提质加工利用水平,持续提高煤炭转化综合利用效能,实施煤炭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全面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煤层气(煤矿瓦斯)地面开发、井下抽采同步推进,煤炭领域为增加清洁能源再辟新路,2022年全年煤层气产量97.7亿立方米,成为国内天然气供应的重要补充。

  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煤矿智能化建设是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着力运用5G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助力煤矿实现减人增安提效,推动煤炭的供应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据初步统计,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当前总投资规模超过1500亿元,有效带动了矿山物联网、煤机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

  健全完善煤矿智能化发展政策体系。牵头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煤矿智能化发展的目标原则任务,将智能化发展写入《煤炭法》修订草案和“十四五”煤炭规划,为煤矿智能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撑。牵头建立煤矿智能化发展协调机制,统筹研究推进相关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年度计划、示范项目等重要事项。

  积极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试点示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遴选全国首批71处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总产能6.2亿吨/年,计划投资约158亿元,预计2023年底前将完成建设。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首批示范煤矿累计建成了363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239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在示范煤矿带动作用下,全国累计建成了1043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277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

  进一步增强煤炭安全保供能力。坚持把煤矿智能化作为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的核心支撑,进一步优化提升煤矿生产和安全素质,增强煤炭供给的韧性和弹性。截至2022年底,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中国华能、中国华电、陕煤集团、晋能控股集团、山东能源集团等7家重点煤炭企业,已建成智能化产能13.93亿吨/年,占其总产能的74.7%,综采工作面平均人员劳动工效提升27.7%,掘进综合单进平均水平提升32.8%。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以来,上述7家企业产能增加合计1.95亿吨/年,为煤炭增产保供发挥了关键作用。

  下一步,煤炭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能源局党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安全稳定供应,全力发挥煤炭在维护能源安全中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能源支撑。

  作者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司长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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