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总部员工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交流,增强队伍活力,结合总部各部门岗位空缺情况,集团公司决定开展总部公开招聘工作,面向集团公司系统内各直属单位和基层企业公开选拔10名优秀干部员工到总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岗位
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2.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表达能力和执行力。
3. 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 一般应具备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有直属单位(或基层企业中层及以上职位)任职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的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及集团公司招录的青年骏才可适当放宽。
3.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报名党建、巡视(监督)等职位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5. 应聘人员应无任职回避情况。即与总部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非近6年内调出或退休总部员工的子女或配偶。
6.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除以上资格条件外,各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见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招聘流程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登录http://hd.zp-pt.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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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安排
资格审查及测评
报名截止后,集团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如某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入围者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情况确定测评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组织考察及试用
1. 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测评成绩,取各岗位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
2. 组织考察。考察方式按照总部员工调前考察程序进行。首先考察测评成绩第1名的人选。若该人选符合任职条件,其他人选不再考察。若该人选不符合任职条件,再依次考察成绩排名第2、第3的人选。
3. 试用。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调集团公司总部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岗位职级保持不变,薪酬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负责。
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后,拟聘人选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人:
杨老师(资格条件事宜) 电话:010-83566645
周老师(报名系统事宜) 电话:1312696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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