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发展已经开始转换赛道,从“高碳能源低碳化航道”全面转向“能源零碳化航道”。
赛道的更换将引发经济社会运行零碳化,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就业增加、能源安全的重构、环境的改善、社会福祉的提升等,甚至会对地缘政治和国际贸易产生影响。
在这个背景下,全球各国都把能源结构转换和新能源发展作为这次变革的先导和重中之重。
中国也制定了短期和长期目标。
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能源转型,电力是关键。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中央还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目标,这是对电力转型提出的更高要求。
根据北京大学发布的《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展望》,要实现新型电力系统目标,我国到2025年、2035年和206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分别要达43%、61%和95%。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444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29.4%。尽管可再生电力这几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但要达目标,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为此,2019年5月,我国正式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又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按年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即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电网/售电企业和电力市场用户共同承担消纳责任。
这个机制自2020年正式实施,今年已经实行两年,每年都会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又联合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以及2023年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经历2022年最炎热的天气和西南地区严重缺水之后,今年的“配额”和明年的预期目标会有什么变化?哪些省份的任务压力会比较大?
01 水电大省下调目标
一般来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一般会逐年上涨,但通过对比各省份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和2022年的消纳责任权重,以及2023年的预期目标,我们发现水电大省的总消纳目标下调了。
以云南为例,2021年下达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是75%,实际完成情况是77.5%。
但2022年下达的消纳责任降为73.1%,2023年的预期目标是70%。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另一水电大省四川也是如此。2021年四川下达的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是74%,实际完成情况是80.4%。而2022年四川的消纳责任权重还是74%,没有变化。但2023年的预期目标调降为70%。
另一个下调目标的是上海。2021年上海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是31.5%,完成情况是31.9%。但2022年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是31%,略有下降。
除了上海是接受外来电的区域,云南和四川的可能再生能源总量目标下降,主要是因为今年西南地区遭遇创纪录干旱,江河水量下降,导致发电量下降。
但这些省市的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是上涨的。
比如四川2021年的非水电责任权重是6%,实际完成情况是7.1%;2022年的下达的非水电责任权重是7.3%,2023年的预期目标是8.5%。
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几年,四川的水电占比会下降,而光伏和风电等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占比会上升。
02 哪些省份完成的压力比较大
根据2022年最新发布的各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看,各省2023年的权重相对于2022年,基本提高1.1%;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看,各省2023年的权重相对于2022年,基本提高1.2%。
根据“光伏能源圈”的统计,将2022年、2023年的任务目标与之前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中的2021年完成值进行对比,可以发现:
青海、山西、宁夏、内蒙古等大多数省份,2021年的消纳权重水平已经达到了2022年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甚至达到了2023年的要求,完成压力不大。
新疆、甘肃等少数省份,2021年的消纳权重水平与2022年消纳责任权重目标距离较大,完成压力大。在2021年的完成情况通报中,新疆、甘肃两省也被点名批评。
总体来看,大多数省份完成2022年的任务压力不大。
但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对比看,2021年实际值和2022年的任务相比,新疆、甘肃、吉林、浙江、重庆、河北等地差距比较大,这些地方的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需要大力发展。
当然,新疆和甘肃都是可再生能源装机大省。业内猜测,新疆和甘肃2021年未完成目标可能与可再生能源外送以及本地用电增长有关。
03 完善消纳权重相关机制
到2060年,随着电气化的扩展,我国电能在终端用能的比重在7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在95%以上。
这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解决方案,也是构建中国能源强国的基础。
目前国家推出的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是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的核心指标体系,是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和消纳的重要制度。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也是国际很多国家的惯常作法和经验之举。
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或联邦州(省)实施了强制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
通过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从整体上鼓励使用新能源,提高新能源占比,这样可以引导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引导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
接下来的关键,是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与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衔接。
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了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把“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作为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之一。
这就需要配套完善消纳权重相关机制,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撰文 | 维小尼 编辑 | 郭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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