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电力市场看作菜市场,那么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都像是在菜场买卖蔬菜。而二者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体系就像“菜篮子工程”,不单单包括“菜场买卖”的工作,还包括“菜地”到“菜场”的整条产业链。
随着电改的不断深入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推进建立“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现货市场发现价格”的电力市场体系日益迫切。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能源治理能力建设”,其中在“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中明确:稳步提高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扎实推进现货试点结算试运行,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有机衔接。
如果把电力市场看作菜市场,那么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都像是在菜场买卖蔬菜。而二者有机衔接的电力市场体系就像“菜篮子工程”,不单单包括“菜场买卖”的工作,还包括“菜地”到“菜场”的整条产业链。
“电力市场体系的建设,不是只写好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规则就大功告成了,而是要建立电力市场的‘菜篮子工程’。”业内专家指出。
市场体系中中长期和现货相辅相成
“作为电力市场的两种交易类别,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各有侧重、互相配合、共同作用,以实现电力市场交易。从理论上讲,电力市场缺了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是不完整的。”上海电力大学能源电力科创中心常务副主任谢敬东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介绍,电力市场中的中长期和现货就像是一个硬币的一体两面,二者关系紧密:中长期市场稳定电价,规避风险;现货市场通过实时反映市场竞争关系,为中长期市场提供价格基准。
自电改启动以来,如何有机衔接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实现电力市场稳定并反映电力的商品价值属性一直是十分重要的课题。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频出,不断推进建立“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现货市场发现价格”的电力市场体系。
2019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统筹协调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市场。推动形成中长期交易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科学合理的互动机制”;2020年7月发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进一步明确:“未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的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执行本规则。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与现货交易相衔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2022年1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又对“加强电力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的衔接”做出明确规划:“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
与此同时,我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也在同步摸索实践中。2017年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逐步构建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场体系,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为第一批试点;2021年,又将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等6省市作为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
现货市场下中长期进行曲线分解是关键
据了解,从国外电力市场建设经验来看,多数都是以现货市场为电力电量平衡的主要市场:有些国家的电力电量平衡完全靠现货市场实现;而有些国家的电力市场中,长期市场并不负责电力电量平衡,只作为纯粹的金融交易或出于平衡市场机制的需要而建立。
那么,我国现货市场出现后,中长期市场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有电力市场专家向记者分析,我国与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的步骤不尽相同。许多国外电力市场自改革之初就具备了成熟的经济调度基础。“但我国的电力市场是先有中长期市场,后有现货市场。在现货市场建立之前的中长期交易,属于不带电力曲线的纯电量交易。若要与现货更好地‘接轨’,中长期交易必须是实现带曲线的电力交易。”
也就是说,在建立了现货市场后,中长期市场的含义就转变为——相对于现货市场而言,所进行的电力交易的时间尺度更长的市场,如年度市场、月度市场等。那么,它进行交易的“电”,其“最小”时间尺度应与现货市场的时间尺度一致,必须将所有交易按照现货市场的时间尺度分解曲线。“比如说,现货是以小时为单位进行交易的,那么中长期的月度、年度交易也必须分解为小时,变成带曲线交易。这样一来,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才能衔接。”上述电力市场专家说。
因此,在现货市场环境下,中长期交易必须进行曲线分解。为此,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自2016年底联合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以来,已多次强调“鼓励带电力曲线的中长期交易”。
同时,高可再生能源占比的新型电力系统也需要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紧密衔接。上述电力市场专家分析,中长期交易在电力市场中发挥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但在反映可再生能源时空价值方面有所欠缺,而灵活、实时的现货市场价格信号能够促进和优化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及配置。
下一阶段“有为政府”的研究力度应加大
因此,在电力现货试点地区,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同时,健全中长期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完善带电力曲线的交易机制就尤为重要。业内人士指出,这就需要建立中长期市场调整机制,围绕现货市场设计和调整中长期市场,并丰富中长期交易品种和方式,推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更好地衔接;而在中长期交易体系尚未健全、只签订不带电力曲线的地区,可采用典型用电曲线结合新能源预测确定中长期曲线的方法。
近年来,我国多个地区开展了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的探索。例如,甘肃、福建中长期交易合约电量均分解到日曲线;江西2022年10月也首次实现D-3日(现货市场出清计划执行日“D日”的前三天)24时段交易模拟结算,推动了中长期交易进一步向更短周期、更细时段转变,促进中长期与现货衔接。
记者同时从业内专家处了解到,要建设好电力市场,必须兼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谢敬东认为,多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有效市场’上,但对于如何建立‘有为政府’的研究有限,导致政府在从计划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中难以适应。
“随着计划电价的逐步淡出,以计划电价为参照的电力市场价格合理性的标准变得模糊甚至失真,电力市场亟需形成新的价格合理性评价标准,并据此建立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手段,保障市场运营在合理的价格空间内。”谢敬东指出,下一阶段,应加大对电力市场“有为政府”的研究力度,为政府提供更好的市场管理工具,加强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建设。
对于“计划+市场”的双轨制导致现货市场产生大量不平衡资金,并造成现货电价不能向用户传导的问题,另有电力市场从业人士建议,应按国家规定放开用户准入,进入中长期市场的电力用户要同时全部进入现货市场。
来源:中国能源报 记者 杨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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