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制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八项举措。2月24日,国网黑龙江电力出台《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十项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全力支持省内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自疫情发生以来,国网黑龙江电力在2月9日前期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2条举措》基础上,又出台了本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将从2月1日至6月30日,减免黑龙江省非高耗能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所涉及的电费不向上游的发电企业传导,也不向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据初步测算,本次降价将惠及黑龙江省约165万余户企业,占全省工商业客户176万户的90%以上,总体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7.92亿元。同时,通过继续深入落实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明晰客户配套工程投资分界点和取消计量装置校验费、带电接火费,落实保障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20项措施,预计今年还可再降低企业办电成本7.8亿元。
下一步,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将积极向客户做好政策宣传,做好电量计量、电费核算等工作,建立督办闭环管理机制,严格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将降价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全力支持黑龙江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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