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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格局下我国“十四五”电力发展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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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来源:能源

 

文 | 徐进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新征程承前启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末有之大变局,新冠疫情仍在肆虐全球,新一轮能源革命及电力产业变革在全球竞争中地位及作用更加显现;另一方面我国能源电力发展面临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叠加,资源约束性条件日益趋紧,惯性发展模式可行空间逐渐收窄,清洁能源发展需要克服的困难依然层出不穷。

如何从哲学的角度剖析我国新时期电力发展遇到的难题,用哲学的眼光看待电力发展中长期存在和面临的问题,用哲学的观点分析当前电力行业关注的各种热点,从中摸索和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发展客观规律,走一条符合世界电力发展潮流的电力发展之路,确实是值得大家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坚持辩证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同时,规律具有客观性,它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人们必须尊重客观规律而不能随意违背它,否则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而发挥主观能动性则是认识和利用规律的重要条件,需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这要求我们在规划和实施“十四五”电力发展过程中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以下四大方面之间的关系,达到客观规律与主观意识的辩证统一。

首先,要辩证看待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电力发展之间的关系。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长期处于缺电的环境,电力被称为经济发展的先行官,一直保持适度超前与优先的发展态势,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电力供应短缺的局面,为支撑国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新阶段,以前那种粗放型的电力发展模式已难以满足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甚至带来负面作用,突出表现在电力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突出、资源浪费严重、电力供销大起大落、重化特征较为明显等等。如何在新发展格局下,更加辩证处理好电力发展与国民经济间的关系,确保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实现电力与国民经济之间更高质量、更加协调、更可持续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将是“十四五”电力高质量发展需要完成的重要历史使命。

其次,要辩证看待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与电力发展之间的关系。电力属于二次能源,在使用过程中电力本身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转换利用形式,特别是随着我国再电气化、电力替代进程不断加快,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高效利用能源资源、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一项根本性举措。与此同时,电力工业是资源消耗大户,电能在生产、传输、分配等各个环节中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煤气、水力、核能等一次能源,需要占用土地、林地、草原等宝贵的生态自然资源,也产生大量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以及二氧化硫等环境污染物,并带来噪声和电磁辐射污染等,对自然生态和生活环境造成较大破坏。如何在新发展理念下,正确处理好电力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是“十四五”电力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迫切任务。

再者,要辩证看待我国能源供应安全与电力发展之间的关系。电能作为我国目前最普遍使用的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在27%左右。新时代的电力发展更要全面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四年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在能源战略安全的前提下切实谋划好电力发展,确保能源对外依存度不超过警戒线。据权威部门测算,如果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本土特征的非化石能源占比将会得到显著提升,我国能源的安全保障将由目前“资源为王”转变为“技术主导”,电力需求重心由生产用能转向生活、服务用能,电气化率和电能替代水平大幅提升,发电结构加速清洁低碳化。如何在能源安全新战略下,更好地把握能源供应安全与电力发展的辩证关系,打造多元化、有韧性、低碳化的电能供需体系,将是“十四五”电力高质量发展的首要课题。

最后,要辩证看待化石能源电力与清洁能源发展之间的关系。我国目前仍是以化石能源为主导的电力结构体系,特别是煤电作为我国现阶段电力供应的主体电源,虽然装机规模已降至50%以下,但因其燃料储量丰富、稳定性强、经济性高,发电量占比超过70%,并担负着应急保障和调峰的重任,但也背负我国第一大碳排放行业的“原罪”。清洁能源虽然近年发展迅速(到2020年底按装机规模占比已超过50%),代表着我国电力未来发展的潮流和方向,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无法独自支撑和保障我国电力需求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力度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客观造成了化石电源与清洁能源较为直接的面对面竞争,导致相互对立、“零和博弈”现象时有发生。如何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在发挥化石电源在电力托底保供中的“压舱石”作用的同时,不断提升清洁能源在电力消费中占比,将是“十四五”电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坚持实践的观点

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一个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这一观点既为我们正确认识世界指明了方向,更为我们不断改造客观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实践是认识世界的基础,也是解放思想的源泉;实践是发展和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连接理想和现实的“桥梁”与“纽带”。这要求我们在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电力发展格局、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把实践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工作方法,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电力改革的重要标准,推动我国电力事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1、坚持用实践来检验电力体制改革的正确性。市场化一直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自上世纪80年代中叶,我国开始尝试放开电源市场,允许企业、外资进入发电领域,在一定程度上纾缓了当时电力紧张状况。2002年我国正式启动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的思路,将原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分拆成“5+2+4”共11家电力集团,市场竞争格局凸现,电力工业得到飞速发展。2015年3月以中发9号文为标志,启动了新一轮电改,明确提出“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电改思路,构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尤其是配售电侧的放开,确保了用户有更大选择权,使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到2020年底,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量已达到全社会用电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十四五”期间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进一步提速,电力零售现货市场有可能接棒电力中长期直接交易,成为电力市场最为活跃的主体。总体来看,虽然电力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波折,但电力市场化改革之路还是很成功的。

2、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电力改革与创新实践。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重大能源战略思想,是推动我国新时期电力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当前,我国电力发展正处于转型变革的关键时期,传统电力正遭遇发展的“瓶颈”,新兴能源则面临着成长的“烦恼”,电力工业处于“新”“老”交替的重要“十字路口”。大时代呼唤大创造,大实践需要大理论,唯有以习总书记重大能源战略思想为指导,从电力消费、供应、技术、体制、合作等五大领域入手,“五管齐下”,把保供安全作为电力发展的首要任务、把清洁低碳作为电力发展的主攻方向、把科技创新作为电力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国际合作作为电力发展的重要任务,才能从根本上破解我国电力发展中的难题、突围发展中的困境,找到打开通往成功的“钥匙”。

3、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推动电力发展理论创新。实践是理论的源泉。“碳达峰、碳中和”不仅是我国向全球的庄严“承诺书”,而且是践行绿色发展战略的“动员令”,更是电力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实践。电力行业正在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转型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绿色、低碳、高效、可再生将是我国未来电力发展的“主旋律”和时代潮流。伟大的变革实践一定会催生出伟大的理论创新,也为理论创新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碳约束时代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经济增长、环境保护与能源电力转型相互制衡、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需要在理论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正如习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错过整整一个时代”。

4、要在具体实践中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电力发展要秉承“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办电宗旨,不忘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电力发展同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共同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创造力,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尊重人民群众在具体实践中所创造的经验、获得的智慧、取得成果,在电力发展中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要尽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确保客户安全用电,拓展用电增值服务,营造优美用电环境,让人民群众从“用上电”到“用好电”,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发展的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发展观认为,世界一切事物都处于永不停止的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发展就是新事物产业、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就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更新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但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世界上没有一种事物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推动力量。这要求我们在推进电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过程中,一定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长远谋发展,坚持渐进式、螺旋式发展过程,着力解决电力发展涉及长远性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要尊重客观规律,把握好电力发展之势。电力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命脉,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首先,电力属于二次能源,是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产生的,是二次能源中最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其次,电力难以大量储存,需要“即发即用”,电力供应要围着需求转,不能本末倒置;再者,电力属于网络产业,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不能完全搞自由市场竞争。当前,我国电力发展呈现一些新特征:新发展格局对电力规模和发展质量提出了新任务,建设节约型社会对电力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提出了新要求,环保的刚性约束对打造环境友好型电力提出了新课题,构建和谐社会对电力服务提出了新标准。因此,在构建面向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新型电力体系过程中,在遵循电力自身发展规律的同时,自觉地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要求结合起来,实现电力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相协调、相促进。

要坚持与时俱进,坚决不走“回头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电力发展要紧跟时代潮流的脚步,坚守“正道”,不走“旁门外道”: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防患于未然,加强环境保护,超前做好预案,健全污染物排放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不走脱离实情的歪路。深刻认识到我国电力发展的复杂性,不仅资源禀赋分布和供需格局上存在南北的错位与东西的反差,而且“一煤独大”局面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改观;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因为我国电力行业一直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几乎全部电网资产和绝大部分发电资产都属于国有,这是我国电力发展的制度优势;不走因循守旧的死路。如果沿袭粗放发展模式难以为继,抱残守缺只会更加被动,贯彻新发展理念需要新思维,唯有创新求变方能豁然开朗。

要加大科技攻关,解决“卡脖子”难题。经过70余年的发展,我国电力行业绝大部分装备和技术已实现国产化,有些领域甚至走在了世界前列,但火电领域的H级燃气轮机制造、超超临界燃煤发电设备耐高温高压的材料以及关键配件,新能源领域的风电主控系统、变流器装置以及光伏发电生产线设备,输配电领域的柔性直流输电系列设备的核心元件,大规模化学储能设备,电力专用芯片,电力领域常用设计软件、优化软件、仿真软件及控制系统软件等关键技术还掌握在国外人“手里”,需要在“十四五”期间加大科技攻关研究,真正填补相关技术和装备生产“空白”,既要达到重要电力装备生产国产化,又要确保关键技术自主化,实现电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要加快转型升级,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当前,我国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煤电稳居我国第一大能源,占据我国电力总装机和全球煤电总装机的近一半,煤电的基础保障性作用在“十四五”期间仍难以替代。因此,我国电力转型升级必须注重“两条腿”并行:一方面继续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大超低排放的技改力度,加快高污染高排放煤电淘汰步伐,加强碳捕捉、封存与利用技术的研发攻关与产业化,借助“组合拳”实现煤电脱胎换骨的磨炼;另一方面要坚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不动摇,从政策、技术和商业模式上“三箭齐发”,大幅降低新能源的度电成本和提升可靠性,加速存量化石能源的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实现新能源超长周期、超大规模发展目标,为碳达峰和碳中和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坚持联系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在普遍的联系之中,联系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告诫我们在推动电力改革发展过程中要坚持系统化思维,一体化推进,学会从不同角度、辩证、全面看待问题,综合考虑多种目标的平衡,兼顾不同利益主体的重大关切,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相互关系,营造良好的成长生态和发展环境,确保我国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在加大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也要注重电力需求侧改革。一方面要着眼于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供给要素的优化配置,真正畅通电源开发、加工转换、传输配送、终端销售的“肠阻梗”,提高电力供给的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要借助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管齐下的措施,加大用电市场改革,鼓励开展节能降耗,大力推广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积极尝试区别用电、错位用电、差峰生产,扩大和创新有效需求,全面贯通电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电力发展整体效能。

在确保党和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也要关注行业和地方局部利益。电力作为国计民生支柱产业,应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围绕电力供应安全、能源革命目标、生态环境建设、电力市场改革等目标任务,担当好“调结构”与“稳增长”双重角色,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动力保障。与此同时,电力在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就业和收入增长等方面作用不可忽视,特别是一些能源大省(云贵川及“三北”各省)和耗电量大的行业尤其是新兴行业(如大数据、云计算及5G等行业) ,电力政策上的“风吹草动”关乎着一个地方或整体行业的“兴衰成败”,更关系到老百姓的“钱袋里”,也要兼顾到他们利益诉求。

在强化专业化分工的同时,也要统筹推动源网荷的高效深度融合。我国电力行业业已形成“厂网分家、主辅分离”的发展格局,除中央层面2大电网公司、7家发电集团和2家辅业集团外,还有十多家地方独立电网和不少地方和众多民营发电企业。但也指出的是,专业化分工发展虽然有利于打破垄断经营,鼓励市场竞争,发挥比较优势,推动业务规模的做强做优做大,但也带来了诸如源网发展不协调、电力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如何全面提升我国电力总体运行效率,推动电力绿色低碳快速转型,促进源网荷高效深度融合,是当前电力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

在推动市场化改革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出现的社会风险。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自2015年拉开序幕后,目前已逐步进入深水区,改革意味着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可能触动到某些固有利益,增加一些单位的困难和人民群众的用电负担,引发不满甚至出现不稳定的社会事件。因此,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做好顶层设计,既要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又要统筹考虑电源和电网结构、负荷分布特点,结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用电实际和具体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改革,守住最后一道“安全闸门”。

在服务国内大循环的同时,也要构建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电力作为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源动力”,要围绕电力新发展格局构建新电力体系,打通阻碍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和用电的各类“堵点”与“痛点”,更充分地发挥在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推动贸易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电需求,为实现经济良性循环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同时,要秉持开放合作的精神,积极服务“走出去”战略,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中,全力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打造更加包容电力市场,建设一个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矛盾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任何事物的发展与变化都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这要求我们构建电力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既严格遵守电力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从而找到一条具有我国特色的高质量电力发展之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虽然取得巨大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不少的问题需要尽快完善,一些长期制约电力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五大方面:一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带来的多元化用电需求同不充分电力市场竞争、比较僵化的用电机制之间矛盾依然存在;二是电力工业高排放、难循环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打造低碳无碳电力迫切需要的矛盾依旧突出;三是电力供给侧改革不到位引发的“结构性过剩”和电力需求侧增长放缓带来的“结构性不足”的矛盾仍很尖锐;四是新能源快速发展、新兴负荷不断增长和电网结构不合理、电网系统调节控制能力不足的矛盾有待解决;五是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电力消费需求逆向分布的矛盾难以真正改观。“十四五”是我国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打造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的“新电力体系”的起步阶段,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电力工业长期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一)树立底线和红线思维,打造安全高效生态的新型电力体系。我国电力正面临着传统的安全供电和非传统的能源安全双重压力,重大安全生态事故难以从根本上杜绝,“拉闸限电”时有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地缘政治危机等不可预测风险凸现。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意识,明确电力安全主体责任,牢记“100-1=0”的道理,增强“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弄清事故发生的主次原因,坚决杜绝重大电力安全事故发生;要坚守生态发展的红线思维,建立严格的生态和耕地保护制度,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严防出现重大生态环境灾难;要秉持电力可靠性为王的观念,打造坚强骨干主网,加大配网改造升级,科学优化网架结构,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要增强防灾备灾意识,常怀忧患之心,既防“黑天鹅”又防“灰犀牛”,为电力发展构筑一条牢不可破的安全长城。

(二)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化石能源在我国电力结构中占比过高、电力在碳排放占比最大是我国当今电力转型面临的最大难题,推动电力结构由以煤电为主向非化石能源为主加速转型是“十四五”乃至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实现能源革命的必由之路。要重点围绕“风光水火储”和“源网荷储”两个“一体化”,加快推动一批特大型能源基地建设;要以川滇藏等大型常规水电开发为牵引,稳步推进水风光互补发展新格局;要有序稳妥推进核电建设,努力探索核能多元利用的新途径;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让其成为我国能源结构中更加重要的组成部分和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主体;要加快火电特别是煤电清洁转型和碳捕捉与封存技术应用,建立环境友好型的新煤电,更好推动绿色电力发展的落地,筑牢电力转型的根基。

(三)积极推行市场化改革,打造统一规范高效的新型电力体系。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主体不成熟,联动机制不协调,电煤牛顶现象突出,行政干预过大是我国电力转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与问题:一方面要以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力市场为抓手,依托公开、公正、开放的市场机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有序放开竞争环节的电价和电量交易,健全完善输配电环节电价体系,形成多层次的中长期和现货电力交易形态,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深化电力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解决计划与市场双轨运行的模式,逐步形成煤电联动以及发电侧和用户侧价格两大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不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电力行业管理水平和系统运行效率。

(四)加快推进数学化嫁接,打造智慧柔性包容的新型电力体系。当前,我国电力系统现阶段迫切需要解决大规模波动性电力的接入、跨区输电通道容量快速增长同电网系统消纳和输送调节能力有限的矛盾。“十四五”期间,我国电力数字化发展的中心任务是:立足于服务大规模新能源消纳和多元化新兴负荷用能需求为目标,努力打破条块分割的传统数据和业务壁垒,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融入电力产业,全面构建开放包容、协同高效的能源电力互联网数字化支撑体系,真正实现纵向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横向电热气冷多能互补,积极创新智能运维、智慧电厂、智能电网、综合能源服务等电力新业态,最终打造高度自动化、大系统互联与分布式联网共存、综合高效智慧的新电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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