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正式开启“绿证经济”模式,专家表示,这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费提供一种新的方式,也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6月26日发布的《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称,为切实提升绿证核发效率,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定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绿电作为一种新兴的能源形式,正逐渐受到全球的关注和青睐。绿证的出现,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费提供了一种新的方式,也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建红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都在可再生能源电力领域设立了绿证交易机制。构建绿证模式,发展绿证经济,对我国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7年我国试行绿证制度以来,绿证市场总体向好,初步推动全社会形成了较好的绿色电力消费意识。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国家能源局首批核发绿证约1191万个,涉及项目1168个、发电企业755家。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不断攀升,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后,我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证供应市场。
上述公告称,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每月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对已建档立卡的项目上月电量核发绿证。尚未完成建档立卡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应尽快完成建档立卡,避免影响绿证正常核发。
张建红表示,绿证既能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计量,又代表了可再生能源所生产单位电量的大气环境贡献,是一种将可再生能源电力环境效益兑换为经济收益的交易工具。在绿证机制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产生了绿证和上网物理电量两个分别和独立的商品,绿证价格体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对环境贡献的经济价值,电价体现了物理电量的商品价值。
张建红介绍,从环境经济学角度来看,大气是自然资本和公共品,可再生能源发电产生的正外部性效应,可通过绿证交易制度对大气环境贡献进行补偿的市场化机制予以解决;而温室气体排放产生的负外部性效应,则可以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大气环境使用进行付费的市场化机制予以解决。
“生产的电接入电网后,即发生混同,无法区分来源,通过绿证发行和交易的机制可以解决购买绿电的不确定性。”张建红说。
国家能源局今年4月在答复有关“户用光伏电站怎么申请绿证及参与碳市场交易”时表示,户用分布式光伏需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对上网部分电量申请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审核通过后,按月核发,自发自用部分电量的绿证核发政策正在研究中。
该答复称,用户可选择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北京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广州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进行绿证交易。参与碳交易相关事项,建议转生态环境部等相关政策制定单位咨询。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20日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表示,继续做好绿证核发工作,尽早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绿证全覆盖。同时,要完善绿证交易机制,推动全社会扩大绿色能源消费。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近段时间,多地已完成申报绿证项目数据全量校核。
河南能源监管办介绍,今年2月、3月,河南能源监管办顺利完成第四批、第五批及前三批需补审的申报绿证项目数据全量校核。针对数据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尤其是分布式发电项目存在的填报有关问题,向资质管理中心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东北能源监管局介绍,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结合实际对全量校核中存在报表格式不统一,校核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在确保数据校核质量的同时,督促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发电企业(项目业主)加快规范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推动实现东北区域绿色电力证书更为广泛流动和充分利用。
华北能源监管局也介绍,截至3月份,华北区域内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2024年首批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任务全部完成,签署意见后已回复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绿证经济本质上也属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范畴。”张建红表示,发展绿证经济,既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绿证产业链,也要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共同体。他介绍,当前,发展绿证经济还面临不少难题。比如,绿证交易制度尚不完善,国际认可度有待提升,绿证经济尚处于萌芽状态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创新突破。
张建红等多位专家建议,不断优化完善绿证市场制度,未来需研究绿证多次交易的可能性,探索建立绿证二级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和应用,增加市场交易量和交易活跃度。探索开发绿证金融产品,通过引入金融资本,壮大绿证市场和绿证产业。加快培育绿证经济,尽快出台绿证消费、核销的细则,引导绿证的消纳,做好绿证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选择绿电—绿氢—氢基燃料—交通运输项目、绿电—绿氢—化工项目等产业集群试点创建绿证产业共同体。
来源:第一财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