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头经济特区燃机电厂有限公司按股比51:49合资组建,规划建设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距离市区约25分钟车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一期建设2×660MW高效洁净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7万吨级专用煤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预留),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394万吨,总投资68亿元。二期建设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预计年内开工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汕头公司面向华电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三)同等条件以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备独立判断、分析和处理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职工作病症。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个人如实填写《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姓名.应聘岗位.现公司简称.doc”格式命名(word格式);应聘者还需同时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所有文件以上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现公司简称.zip”格式命名打包;打包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汕头公司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备注为“姓名.应聘岗位.现公司简称”。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公司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体检
汕头公司通知笔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个人体检。
(五)上报审批
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履行集团公司人事调动手续。
(六)办理入职
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面试前不接待来访。原则上每人最多应聘两个岗位。
(三)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执行公司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四)汕头公司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问题。
(五)汕头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公司不对未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拟录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小姐
联系电话:13699164675
联系邮箱:645440942@qq.com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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